便民服务



聘请律师须知

  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聘请律师的程序
  1、聘请方可与律师事务所就聘请律师的代理权限、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数额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2、双方就聘请律师事项协商一致后,由聘请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协议一式2份,聘请方与律师事务所各持1份。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一)办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按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分段累进行计算收取费用: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元以下 1000元
  10001~100000元部分 4%
  100001~500000元部分 3%
  500001~1000000元部分  2%
  1000001~10000000元部分 1%
  10000001元以上 0.5%
  (二)办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察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50~600元/次;代理申诉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请取保候审,600元/件;
  2、起诉阶段:500~3000元/件;
  3、一审案件: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四)办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规定执行。
  (五)办理仲裁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规定执行。
  (六)担任法律顾问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七)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八)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件。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九)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外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办理的上述各类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数额。
  (十)上述各项收费标准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执行案件,参照一审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之上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5倍。
  (十一)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方式由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