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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须知
公证的概念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是防止纠纷、减少诉讼的第一道有效防线,这道防线是其他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
公证的效力
1、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
2、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不一致的,以公证证明为准;
3、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的业务范围
按照公证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将公证分为国内公证与涉外公证两种。
按照公证对象的性质可分为:
1、证明法律行为。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4、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5、办理证据保全。
6、办理提存。
7、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
8、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以及按照有关的国际惯例,办理相关的其他公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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