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组建地级滨州市

  2000年6月10日,国务院以[2000]59号函批准,撤销滨州地区及县级滨州市,组建地级滨州市,原县级滨州市改为滨城区,实行市领导县(区)的体制。7月18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撤销滨州地区和县级滨州市建立地级滨州市的通知。12月16日,地级中共滨州市委、市纪检委举行成立暨揭牌仪式。2001年1月16日,滨州撤地设市庆祝大会在滨州影剧院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相继揭牌,宣告地级滨州市正式成立。